青岛能源集团

收、退费服务指南

 

(一)办理依据:

《青岛市供热条例》及相关规定。

(二)办理条件:

1.房屋产权人或房屋实际居住人;

2.供热企业其他规定。

(三)申请材料:

无。

(四)办理环节和时限:

1.受理(即时);

2.办理(2个工作日)。

备注:按照《青岛市供热条例》第五十三条规定,供热单位向用户退还热费的,应当在每年采暖期结束后至六月三十日前通知用户并办理退费。双方另有约定的除外。

(五)办理成本:

无。

(六)收费依据:

无。

(七)申请方式:

1.1.能源集团所有对外服务窗口(能源集团官网→服务指南→服务渠道→实体营业点,微信公众号→业务导航→服务指南已公布的服务窗口、站点);

2.24小时服务热线:96556;

3.通过青岛能源集团官方网站(网上营业厅)、微信公众号(指尖业务)进行线上申请。

(八)咨询电话:

青岛能源集团24小时服务热线96556

(九)有关说明:

   本服务事项将根据法律法规、政策文件相关内容的修改变动情况和工作实际要求,予以实时更新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