青岛能源集团

既有住宅管道燃气报装指南

(一)办理依据

《山东省燃气管理条例》《青岛市燃气管理条例》《燃气服务导则》《城镇燃气服务规范》《青岛市城镇燃气服务规范》等其他相关规定。

(二)办理条件

1.燃气管网覆盖范围内;

2.燃气用气设施(设备)安装场所应具备规范要求的良好通风条件,用气设施(设施)符合国家相关规定和要求;

3.建筑产权清晰;燃气用气设施(设备)安装场所的管理者或业主同意用气接入(仅针对租赁使用者);

4.其他符合《城镇燃气设计规范》规定的用气条件。

(三)申请材料

用户报装时无需提供申请材料,房产证、身份证在现场勘查时进行核验。(可使用电子证照)

(四)办理环节和时限:

报装办理共2个环节(受理申请、验收通气)

无外线工程1.5个工作日,有外线工程3个工作日。

1.无外线工程:

(1)受理申请,0.5个工作日(现场踏勘、确定气源接入点)

(2)验收通气,1个工作日(建筑红线内工程验收、置换并通气点火)

总办理时限为1.5个工作日。

2.有外线工程:

(1)受理申请,2个工作日(现场踏勘、编制建筑红线外气源接入方案)

(2)验收通气,1个工作日(建筑红线内工程验收、置换并通气点火)

总办理时限为3个工作日。

(备注:以上承诺时限不包括施工图设计、合同签订、工程施工、办理相关行政审批等城市供气企业无法控制时间。)

(五)办理成本:

已建住宅项目燃气报装收费标准为每户1885元(不含报警器、自闭阀费用),上述费用包括《关于市内四区管道燃气入网费标准等有关问题的通知》(青价格【2006】211号)文件规定的入网费每户1255元。

已建住宅燃气工程施工如需超高施工,其措施费按照青岛市定额标准加计收取。

该标准适用于市南区、市北区、李沧区,其他区市的燃气企业根据当地政府的相关文件执行。如无相关收费规定的,按照以上标准执行。

(六)收费依据:

《关于市内四区管道燃气入网费标准等有关问题的通知》(青价格【2006】211号)。

(七)申请方式

1.能源集团所有对外服务窗口(能源集团官网→服务指南→服务渠道→实体营业点,微信公众号→业务导航→服务指南已公布的服务窗口、站点)。

2.24小时服务热线:96556;

3.青岛能源集团官方网站(网上营业厅)、微信公众号(指尖业务)进行线上办理。

(八)咨询电话:

青岛能源集团24小时服务热线96556;

(九)有关说明:

本服务事项将根据法律法规、政策文件相关内容的修改变动情况和工作实际要求,予以实时更新。